宜蘭縣新增「金嶽條款」保障校長遴選公平性

宜蘭縣政府在今年校長遴選簡章中新增「金嶽條款」,避免去年校長遴選爭議再發生,圖爲金嶽國小資料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金嶽國小校長施麗霞去年任期屆滿,但她連任審查未過,卻以「新任」方式通過同校遴選,引起爭議,連校長任期該如何計算,也讓教育界議論紛紛,宜蘭縣政府在今年校長遴選簡章中新增「金嶽條款」,未獲原校同意連任,不能再以新任參加同校遴選,避免爭議再次發生。

依照《國民教育法》規定,校長任期爲8年,因金嶽國小屬於偏遠地區且原住民重點學校,經連任一次任期滿8年後,可再申請延任,任期最長是12年,金嶽國小校長施麗霞去年任滿4年,但她在遴選作業時「連任」未過,卻以「新任」方式通過遴選。

由於連任、新任均爲同一人,且爲同一批委員審查,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就連施麗霞的校長任期該如何計算也引起討論。

縣府教育處表示,施校長在「新任」審議過程中,委員可能因接受新訊息、校長辦學理念,讓原本反對連任的委員,轉而在新任審議時同意。至於施校長的任期仍迴歸《國民教育法》規定,不會因爲採「新任」就讓任期重新計算,沒有「萬年校長」的問題。

這起校長遴選爭議後,教育部也函示宜蘭縣政府,要求檢討、調整,今年宜蘭縣國中小校長遴選簡章中,申請資格中新增「現職校長於連任原校未獲同意下,不得再參加原校新任校長遴選;轉任他校未獲同意者,亦不得再參加轉任該校之新任校長遴選。」

教育處表示,今年遴選作業時程依學校及校長調動類型,分5次遴選審議,時間是4月至7月間;宜蘭縣有100所國中小,今年有10位校長申請退休,有19位校長任期屆滿,共計開缺29位,另有7位校長申請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