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婦違停突然猛開車門 15歲少年騎士瞬間噴飛
45歲蘇姓女子將白色賓士車違停慢車道後,未注意後方來車便開啓車門,導致15歲蔡姓少年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當場人車噴飛倒地送醫。(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45歲蘇姓女子將白色賓士車違停慢車道後,未注意後方來車便開啓車門,導致15歲蔡姓少年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當場人車噴飛倒地送醫。(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警宜蘭分局呼籲,駕駛及乘客開關車門務必落實「先看後開」原則,避免憾事發生。(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市昨(22)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開門殺」事故,45歲蘇姓女子將白色賓士車違停慢車道後,未注意後方來車便開啓車門,導致15歲蔡姓少年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當場人車噴飛倒地送醫,該車的左側車門也搖搖欲墜;警方指出,此類行爲不僅危險,也已觸法,最高可處4800元罰鍰。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昨日中午12時許,蘇女駕駛自小客車沿着泰山路行駛後,直接停放於慢車道,隨即開啓左前車門準備下車,未料,就在車門打開瞬間,後方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蔡姓少年正行經該處,因距離過近、反應不及,當場撞上車門,人車噴飛倒地受傷。
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即將傷者送醫救治,經檢查無生命危險;警方同時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爲零,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強調,駕駛人任意佔用車道停車已屬違規,若未注意後方來車即開啓車門,更是常見且高風險的危險行爲,極易造成事故。
宜警宜蘭分局呼籲,駕駛及乘客開關車門務必落實「先看後開」原則,避免憾事發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之1規定,違規開車門可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切勿因一時方便釀禍又傷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