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婦離奇命案疑點多 高大成歸納「10重點」判斷是否有隱情
▲高大成針對宜蘭王姓婦人命案,歸納10項追查重點。(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宜蘭王姓婦人命案疑點重重,案發3天前才倒車墜谷命大生還,3天后卻命喪燃燒範圍僅3坪的自家農舍,爲何火警時未逃跑?檢方近日將解剖調查,釐清死者體內有無藥物反應。對此,法醫高大成針對本案歸納10項追查重點,來研判王婦究竟是意外死亡,或是另有隱情。
高大成擔任法醫40年,參與相驗解剖逾萬具遺體,經驗豐富。針對王姓婦人命案,高大成指出,首先須釐清「死亡點是否爲起火點」,本案火調人員初步查出燃燒面積僅3坪大小,若發現火勢一般人很輕易就能逃生,反之若沒逃跑,可能是死者在起火時已陷入昏迷、或不能動彈狀態。
其次是「手部有無嚴重燒傷」及「死者眼睫毛是否殘留」,高大成解釋,如果死者是自己放火,火勢會從眼前噴發,常常會先燒掉睫毛,或是燒到手,若有相關情況,可能是輕生;也要調查「死者體內有無安眠藥物」,以釐清死者生前狀態。
高大成說,「血液CO濃度含量是否5%以上」、「氣管、食道內有無燒傷、煙、碳粒」、「皮膚表面有無燙傷水疤」,是衡量死者是在生前死亡、或是死後才遇火勢的着眼點。
高指出,若血液中CO(一氧化碳)濃度達5%以上,可推斷死者是生前遭遇火警,因此在火場中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若5%以下,代表死者在火警發生前就已死亡,沒有呼吸,也就不會吸到一氧化碳。
食道內有無煙、碳粒,也是同樣道理,不過若死者生前有抽菸習慣,可能也會出現類似反應;皮膚有無燙傷水疤,則是法醫學中的「生活反應」,死者在存活時遇火,皮膚會起水泡,死後遇火則不會。
此外,「周邊有無燃煤、助燃物」,可知起火原因;「丈夫的燒傷程度,尤其眼睫毛是否有燒掉的痕跡及手燒傷程度」,此部分,高大成不願明講,但他強調,「王婦與丈夫於案發3天前的墜谷事件」,需要明查。
▲檢警勘驗火警現場。(圖/民衆提供)
回顧本案,王姓婦人(63歲)13日於北宜公路倒車時,墜下80公尺深山谷,獲救時與擔任宜蘭員山醫院院長的呂姓丈夫(67歲)相擁;16日下午王婦宜蘭三星鄉大洲一路住處農舍發生火警,王婦全身90%嚴重燒燙傷,送醫搶救宣告不治,呂男則有嗆傷,尚在治療。
警消17日勘驗現場,發現燃燒面積不到3坪,起火點爲客廳木質布料沙發下方,未發現油漬、汽油瓶、打火機等可疑物品,而案發時消防撲滅火勢時間不到半小時,王婦爲何未即及時逃生?檢警仍在調查。檢方昨進行相驗,將擇日解剖,確認死者體內有無藥物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