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道路品質計劃獲補助又撤案 議員批浪費公帑 縣府提解方
民進黨宜蘭縣議員謝燦輝(左)3日在議會中指有公所爭取到補助卻沒執行,是浪費公帑,對此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右)表示,將對各公所執行效率納入考評,也會請公所加強計劃執行。(翻攝自宜蘭縣議會直播網站)
內政部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劃2.0」,改善人行空間、通行安全,採競爭型審查,由地方政府提案,中央審查後覈定補助,但今天(3日)宜蘭縣議會審議宜蘭縣總決算審覈報告時,多名議員質疑鄉鎮公所拿到計劃卻沒有執行,是浪費公帑,對此縣府表示,會請公所加強計劃執行並列入考評。
宜蘭縣總決算審覈報告指出,縣府爲配合中央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截至2024年底累計編列預算達158億餘元,累計執行127億餘元,累計執行率約8成,部分計劃已逾實施期程仍未執行完成。
內政部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劃2.0」,其中三星鄉公所辦理通學路網整備、蘇澳鎮公所忠孝路鋪面改善工程等計劃都有獲補助,因配合中央調整計劃等因素,繳回補助金額約1700餘萬元。民進黨議員謝燦輝、林詩穎、謝家倫等人也點名頭城鎮、羅東鎮爭取到計劃卻沒有執行。
謝燦輝指出,這些都是競爭型的補助,拿到了又不做是沒道理,也排擠到其他鄉鎮的計劃。林詩穎表示,如果公所不重視,縣府就要列管稽覈。謝家倫則建議,對於沒辦法執行計劃的公所,縣府可以協助。
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表示,頭城鎮的開蘭路(頭城國小路段)既有人行道改善工程,鎮公所解釋還有地方意見需要溝通,因此撤案沒有執行;羅東鎮的羅東城鎮之心周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公所也因緊臨夜市,交通管控困難及工區範圍內道路寬度不足等因素撤案。
黃志良表示,縣府每年都會對各公所考評,將其執行效率納入考評,如果考覈丙等,就會按照要點要求公所對相關行政人員處分,也會請各公所加強對計劃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