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弊案閒置近20年...林內焚化爐成「蚊子焚化爐」力拚轉型

興建中的林內焚化爐工程,已完成百分之九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2004/08/13 樑震坤攝影)

位於雲林的林內焚化爐,原本賦予着處理垃圾的職責,但是在興建時的一場弊案,卻讓他閒置了將近20年。整起事件源自於達和環保公司爲了取得雲林縣林內鄉焚化爐開發經營權,規劃7000萬元公關費,並與另一負責焚化爐土地開發的旭鼎公司合作,將此項費用列入土地款中。其中3000萬元經由旭鼎負責人徐治國行賄當時的雲林縣長張榮味,更透過白手套呂昆展將1000萬元匯至美國帳戶。

不過整起事件遭到曝光,2004年,雲林縣長張榮味遭到檢方傳喚,於8月26日被雲林地檢署發佈通緝張榮味在通緝期間如同人間蒸發,最終於同年12月10日,在其妹張麗善立法委員選舉前一日落網。2005年1月17日,雲林地檢署將張榮味等十名涉案官商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檢方更對張榮味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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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林內鄉焚化爐弊案被通緝的雲林縣長張榮味,在選前最後一夜在斗六市被檢調人員逮捕,張榮味在偵訊後,深夜在大批維安小組警員戒護下移送調查局中機組,接受檢察官復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2004/12/10 於志旭攝影)

這起弊案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直到2018年7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全案才依更四審判決結果定讞,張榮味入監服刑。這起案件的司法程序長達14年。而林內焚化爐由於位於地震帶、風向恐散播粒狀污染物,鄰近污水處理廠等理由,並不適合啓用,因此自從2005年從未運轉過,內部設備早已生鏽老化,成爲臺灣最知名的「蚊子焚化爐」之一,雲林縣政府每年仍需花費2000多萬元進行維護。

針對林內焚化爐的未來,雲林縣政府已確定不會按原計劃啓用,而是考慮將林內焚化爐轉型爲「中區木質資材處理中心」。處理中臺灣的木質廢棄物。只是,林內焚化爐腹地不大,且沒有爭取到合格廠商,儘管有了新的想像,林內焚化爐的啓用之路,仍面臨漫長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