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爲鑑構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基石

張智全

7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佈了第四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典型案例。此舉旨在深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實踐,推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與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引人憂慮。雖然箇中緣由複雜多元,但家庭教育的嚴重缺位或失當,無疑是衆多未成年人步入歧途最爲關鍵且不容迴避的誘因。在此背景下,最高檢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這批聚焦28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真實轉變的案例,其意義遠超個案本身。它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再次印證了家庭教育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爲廣大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有效防止子女滑向犯罪深淵,提供了極具現實意義的指引。

深入剖析這批案例,一個突出的共性問題是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監護缺位”與“管教失當”。家庭本應是塑造孩子健全人格、確立行爲規範的核心場域。一旦監護責任懸空、教養方式扭曲,未成年人便如同失去舵手的航船,極易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迷失方向,不僅催生失範行爲,更可能導致未成年人生命軌跡發生根本性偏離。因此,激活家庭教育的能動作用,強化其預防功能,也就成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治本之策。

從過往司法實踐來看,許多家長雖深知家庭教育對預防子女犯罪的重要性,卻常因缺乏具體、可操作的指導而倍感困惑。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其核心價值彌合了這一認知與實踐的鴻溝。它們不僅爲家長改善家庭教育提供了具象化的操作範本,也爲化解普遍性教養困境指明瞭切實可行的路徑。特別是案例中探索的強制家庭教育指導令、分級干預模式等制度創新和積累的多部門協同、個性化指導方案等可複製經驗,更是提升家庭教育質效的“活教材”,有助於讓家長以案爲鑑築牢預防子女犯罪的根基。

當然,扭轉家庭監護缺失或失能的狀態絕非易事,典型案例的引領效應要真正轉化爲普遍效能,還需要長效機制的兜底保障。司法機關應強化與婦聯、關工委等部門的深度協作,打破信息壁壘,整合專業力量,建立起貫穿訴訟全程(偵查、起訴、審判)並有效延伸至判後幫教、社區矯正階段的一體化、常態化支持網絡。只有形成環環相扣、持續發力的工作閉環,才能確保家庭教育指導的成效得以鞏固和深化,防止未成年人再次失足。

讓每一個典型案例成爲萬千家庭的鏡鑑,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題中之義。典型案例示範引領的最終落腳點,在於喚醒全社會對家庭教育法定責任的深刻共識與自覺行動。畢竟,“依法帶娃”不再只是“家事”,而是關乎民族未來的“國事”。最高檢等部門聯合發佈典型案例,正是以國家法治之力爲這份沉甸甸的責任託底,爲迷途的孩子點亮歸航的燈塔,值得充分肯定。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基石,是抵禦犯罪風險的第一道也是最堅實的堤壩。第四批家庭教育指導典型案例,正是加固這道堤壩的珍貴實踐樣本。廣大家長和相關部門要以案爲鑑,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向縱深發展,以此實現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潛在犯罪風險的防範,從源頭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暗流,爲明天培養更多棟樑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