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爲名”的借款,分手後要不要還?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張怡佳 陳娟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師中級人民法院辦理了一起特殊的“分手清算”案件,法官通過抽絲剝繭的審理,讓8萬元“糊塗賬”水落石出。不僅用法律知識讓情感債有了“說法”,更用調解爲這對昔日戀人保留了最後的體面。

愛情迷局:當甜言蜜語變成借款藉口

大學校園裡,小美(化名)與年長几歲的阿強(化名)相識,很快墜入愛河。阿強的溫柔體貼和海誓山盟讓小美深信不疑,甚至不惜將父母給的生活費交給已步入社會的男友消費。畢業後,小美步入職場,而阿強以“創業資金週轉”“臨時應急”等理由頻頻向小美借款。儘管自己收入微薄,小美仍通過信用卡套現、向朋友借錢等方式,前後累計借出8萬元。

然而,阿強不僅沒有還款的意思,反而變本加厲地依賴小美生活,終日無所事事。最終,失望透頂的小美提出分手,但阿強卻用各種理由推脫,“最近手頭緊”“這些錢都是共同開支”,甚至以“戀愛期間的贈與”爲由拒絕還款。

情債難清:當昔日戀人對簿公堂

走投無路的小美向四師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承辦法官敏銳察覺到,此案不僅是簡單的借貸糾紛,更涉及情感糾葛。爲避免矛盾激化,法官決定採取調解方式,既維護法律公正,又儘量降低對雙方新戀情的負面影響。法官先與小美深入溝通,梳理每一筆借款的轉賬記錄和聊天證據,安撫她的情緒;隨後多次聯繫阿強,嚴肅告知:“逃避債務不僅違背道德,更可能面臨強制執行、徵信受損等法律後果。”在法官的耐心釋法下,阿強到法院應訴,但起初仍理直氣壯地說:“這些錢是都是她自願給的!”

和解破局:從“賴賬”到分期還款

調解室裡,法官翻開了小美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屏幕上清晰顯示,阿強曾明確承諾“賺了錢就還”。面對確鑿證據,阿強態度鬆動,但仍以經濟困難爲由推脫。“既然承認借款,就不能以感情爲由逃避責任。”法官語氣堅定,“還款是唯一出路,否則法院將依法判決並列入失信名單,影響今後的工作和生活。”見雙方心情低落,法官放緩語調,語重心長地說道:“你們曾經是戀人,現在何必反目成仇?法院理解戀愛中的經濟往來,但白紙黑字的欠條不是兒戲。”見雙方有所動容,法官頓了頓說:“今天不如各退一步協商解決,既是尊重法律,也是給彼此留份體面。”

最終,在法官耐心調解下,阿強低頭認錯,小美念及往日情分,同意給予一定的還款緩衝期,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阿強承認8萬元借款事實,商定分12期償還。簽完協議的那一刻,小美如釋重負:“法律終於幫我撕破了‘以愛之名’的謊言。”

這場糾紛的化解,不僅挽回了經濟損失,更給年輕人上了一堂生動的“理智戀愛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