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美眉短裙會發光!他掀裙錄影摸一把 詭辯有安全褲下場曝

▲美眉在夜店穿短裙扮勸酒「小天使」,遭男賓客掀裙冒犯還險被錄影裙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張姓男子前年(2023年)到夜店參加派對,仗着酒意涉對勸酒「小天使」掀裙摸大腿,還用手機錄影裙底,女方事後出現創傷症狀,張男起初道歉,挨告卻改稱女方當下跳舞展示裙上燈條,更拿酒灌他,沒有不高興不舒服跡象,臺北地院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張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3年12月9日深夜11點多,任職證券公司從事行銷工作的張男,和朋友到北市忠孝東路1家夜店參加派對,現場1位美眉扮演勸酒「小天使」、穿梭人羣炒熱氣氛,她身穿小短裙內綴燈條,撥動暗藏的開關就閃閃發亮,吸引賓客目光。

張男趁美眉走到面前,2度伸手將女方短裙裙襬掀到腰際,並觸摸女方大腿,美眉技巧性側身甩開,繼續招呼賓客、若無其事將裙襬壓平,不少人看到這一幕,已覺得不妥。

不料張男仗着酒意,又連續2次對女方掀裙,更用手機企圖錄影女方露出的安全褲與大腿上緣,美眉2次順勢拿酒灌張男藉此脫身,最後經旁人制止張男才解圍,現場氣氛頓時冷卻。

張男酒醒跟朋友坦承「我玩過頭了」、「不知那麼嚴重」,請朋友傳話向女方道歉,後來直接傳訊息給女方說「對不起」。當天和張男一同前往夜店的朋友證稱,張男掀裙時,嘴裡說着「欸,怎麼穿這種褲子」,他看到張男舉動,覺得很尷尬。

女方事後出現噁心、焦慮與失眠等症狀,就醫發現罹患適應障礙症,提告指出當下不想破壞派對氣氛,所以隱忍張男舉動,繼續勸酒,但很怕張男將不雅影像外流。

張男改口辯稱好奇女方當時短裙上的發光燈條,跟着其他賓客觸碰裙襬、絕沒故意摸對方大腿,可能是裙襬布料滑過女方肌膚造成錯覺,他想拍攝燈條但酒醉長按誤啓錄影功能,更推稱女方當下繼續跳舞朝他秀短裙、還對他灌酒,看不出有不高興、不舒服跡象,且對方內穿安全褲,拍照錄影不致侵犯隱私。

法官指其他賓客好奇觸摸美眉所穿短裙燈條,均點到爲止,僅張男掀裙,過程都有夜店監視畫面爲證,不採信張男狡辯,因查扣張男手機送驗,沒找到任何拍攝本案女方的不雅照片,因此改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張男自稱來自南部鄉下、素行良善無前科,大學時代義務指導高中社團、啓發學子,2018年花蓮發生地震,他在臉書號召募款賑災,平日熱心公益,請求緩刑。法官指他不認罪、沒和解、無悔意,難認已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不準緩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