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殺總統…1關鍵原因警察立刻抓人 他曝往例下場都悽慘
爲何揚言對正副元首或卸任元首不利,警察動作這麼快?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表示,因爲根據「特種勤務條例」,國安特勤中心保護的對象,包括總統副總統及其家人,以及卸任的總統副總統,都是加倍嚴格。「言論自由不等於隨便亂說」,揚言說要殺總統,或鼓勵別人殺總統,即使在崇尚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也是不可以的。
黃𬀩瀚在臉書表示,事實上,揚言要刺殺總統的,遠比媒體上能看到的更多;光是在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宣稱要對馬英九不利的恐嚇案,就有12起,統統法辦。
他舉例,2010年,有國小老師冒用同事名義寄發電子郵件,揚言刺殺時任總統馬英九,僞造文書罪起訴,法院判7個月,校方不續聘。2011年,1名男子在網路揚言要「撲殺」馬英九女兒。刑事局掌握電腦IP位置,逮捕到案,判拘役50天。
黃𬀩瀚表示,2011年,男子寫電子郵件到總統府民意信箱,揚言刺殺馬英九,最後以恐嚇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同年,另有男子打電話到「110」臺北市警局勤務中心,揚言刺殺馬英九,以恐嚇等罪嫌送辦,最後以被告情緒狀況欠佳,犯後態度良好,緩起訴2年。
2018年馬英九已卸任,黃𬀩瀚表示,有男子打公共電話給警局,揚言刺殺前總統馬英九,警方1天之內逮捕,以恐嚇危害安全罪送辦。另外,像是宣稱飛機有炸彈,法辦。宣稱要炸掉市政府,罰50萬。
黃𬀩瀚表示,法辦,不見得重辦,但一定得辦,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你說只是講一講,又沒真的做,你到極權國家去『講講看』」?講完就知道跟法治社會,有什麼不同。
言論自由不等於隨便亂說,揚言說要殺總統,或鼓勵別人殺總統,即使在崇尚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也是不可以的。示意圖。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