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證監會兩大監管動作同步推出護航金融穩定爲A股注入制度性活水

本報訊 近日,央行2025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明確探索拓展中央銀行宏觀審慎和金融穩定功能,豐富維護金融穩定的政策工具箱,充實存款保險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等化險資源,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證監會同步公佈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從風險揭示強化、部分重點事項的信息披露相關規定調整,全面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分析認爲,兩大監管動作形成政策合力,既護航金融穩定保障體系,亦爲A股市場注入制度性活水。

央行2025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豐富維護金融穩定的政策工具箱

據央行官網,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2025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總結2024年金融穩定工作,分析當前金融形勢,安排下一階段金融穩定工作。

會議認爲,2024年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系統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持續提升風險監測的廣度和深度,穩妥有序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有效助力金融高質量發展和金融強國建設。當前,我國金融業運行總體穩健,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金融機構經營和監管指標處於合理區間。隨着宏觀經濟持續回升向好,中國金融體系的韌性將進一步提升。

會議強調,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系統要持續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思想、指導實踐,做好2025年金融穩定工作。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爲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及時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和外部衝擊。強化科技賦能,持續優化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框架,完善系統性風險評估和認定機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建立權責對等、激勵約束相容的金融風險處置責任機制。探索拓展中央銀行宏觀審慎和金融穩定功能,豐富維護金融穩定的政策工具箱,充實存款保險基金、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等化險資源,築牢有效防控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證監會發布新規 事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3月28日,中國證監會公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披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爲了貫徹落實新《公司法》和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相關文件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優化披露內容,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證監會對《信披辦法》主要從三方面進行了修訂。

首先,吸收近年來信息披露監管的實踐經驗。一是強化風險揭示要求。根據《信披辦法》,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經營活動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因素。此外,上市時未盈利且上市後也仍未盈利的,應當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對公司的影響。二是明確行業經營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應當結合所屬行業的特點,充分披露與自身業務相關的行業信息和公司的經營性信息,便於投資者合理決策。三是明確非交易時段發佈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確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時段對外發布重大信息,但應當在下一交易時段開始前披露相關公告。四是確立暫緩、豁免披露制度。《信披辦法》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暫緩、豁免披露信息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五是規定上市公司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

其次,強化對部分重點事項的監管。一是增加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爲的監管要求。爲了防範可能出現的保密風險,明確除按規定可以編制、審閱信息披露文件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外,上市公司不得委託其他公司或者機構代爲編制或者審閱信息披露文件。此外,上市公司不得向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以外的公司或者機構諮詢信息披露文件的編制、公告等事項。二是優化了重大事項披露時點,將披露時點由“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時”修改完善爲“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應當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時”。三是完善了履行披露義務的公開承諾主體範圍。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外,新增收購人、資產交易對方、破產重整投資人等相關方爲公開承諾主體。

第三,落實新《公司法》,調整有關上市公司監事會、監事信息披露相關規定。一是刪除有關上市公司監事的規定。需要說明的是,由於信息披露義務人除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還包括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其中有的主體不是上市公司,現有法律、行政法規並未強制要求其取消監事會,因此,在個別條文中仍保留有關監事的規定;二是明確審計委員會對定期報告編制的監督方式。審計委員會既在董事會決議前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事前把關,同時,審計委員會成員作爲董事也在董事會審議定期報告時進行事中監督;三是將原有關監事會的義務與責任,適應性調整爲審計委員會的義務與責任。

財報季績優公司獲機構關注

3月28日,A股三大指數集體下跌,截至收盤,滬指跌0.67%,深成指跌0.57%,創業板指跌0.79%,北證50指數跌1.85%。全市場成交額11450億元,較上日縮量717億元。

下週一將進入3月最後一個交易日,不少券商結合A股市場環境及歷史經驗,對2025年4月帶來的機會作出了研判。

機構認爲,4月行情的判斷將對全年的投資有重要指引意義,核心原因還是A股上市公司需要在4月份之前披露完前一年的年報,多數公司會選擇在4月底進行集中披露,因而也給市場帶來了重要的基本面維度的“信號”,基本面更紮實的績優公司在4月更容易獲得關注。

申萬宏源認爲有多個關鍵因素值得關注:業績驗證情況,2025年一季報期臨近,缺乏短期基本面支撐的主題方向可能休整;經濟數據的驗證,4月需關注寬財政的執行情況和效果;AI產業趨勢,當前處於等待爆款應用催化的階段,後續應用進一步開發落地,科技板塊還會有再創新高的機會。

東吳證券表示,在過去10年中,2月至3月主題交易的勝率高達80%,而4月僅有20%,基本面更紮實的績優公司在4月更容易跑出超額收益。結合上市公司基本面和盈利預測,東吳證券認爲,一季度A股業績景氣的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行業:上游有色金屬、小金屬及有機硅等;中游光伏產業鏈和工程機械;下游可選消費和受益於消費政策補貼的品類。此外,還有金融地產板塊中的非銀金融、建材行業的水泥,TMT板塊中的消費電子、存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