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 違法設置資收場 市府2度強拆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段1處保護區土地,遭不肖人士擅自整地開發約300平方公尺做資源回收場,桃園市政府3年內共開罰5次,累計罰鍰達73萬元,13日水務局前往二度強制拆除。(水務局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段1處保護區土地,遭不肖人士未依《水土保持法》規定申請覈准,擅自整地開發約300平方公尺的混凝土地坪做資源回收場,桃園市政府3年內共開罰5次,累計罰鍰達73萬元,並強拆1次。桃園市水務局表示,因限期改善無果,該處又死灰復燃,13日前往強拆,是今年桃園強制拆除首例。

桃園市近年來經濟發展快速,土地需求也逐漸往山坡地蔓延,水務局13日強制拆除楊梅區大平段1處保護區內的資源回收場。水務局表示,土地使用人未依《水土保持法》規定申請覈准,即擅自施作整地開發約300平方公尺的混凝土地坪,市府近3年共開罰5次,累計罰鍰達73萬元,並通知限期改善,去年拆除地坪建物後,有定期派員追蹤加強巡視,卻發現土地使用人再次違規,依法執行工作物強制拆除作業,拆除違規混凝土地坪。

水務局指出,昨日依法執行第2次對該處強制拆除混凝土地坪作業,這也是今年桃園首例,去年龜山、龍潭有3件強制拆除案例。

水務局提醒,任何山坡地開發行爲均須依法申請覈准後才能施工,爲強化山坡地管理成效,市府近年也利用衛星影像變異分析,及無人機監控等科技工具,並導入AI影像辨識功能,提升山坡地巡查效率,歸納分析歷年違規記錄整理全市易違規熱區,並擬定巡查計劃派員定期追蹤巡查。

水務局表示,依據《水土保持法》,違規開發者除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若導致水土流失或災害,更面臨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呼籲民衆共同守護環境與居住安全,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