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鼠咬布袋!收63萬貨款只繳公司2千餘元 宅配司機判9月
金門1名潘姓貨運司機在執行勤務時,涉嫌把向客戶代收的貨款63萬餘元中飽私囊,被公司發現後提告。金門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佔罪」判處潘男有期徒刑9個月。(資料照/於家麒攝)
金門1名潘姓宅配貨運司機在執行勤務時,涉嫌將當天向客戶代收的12筆貨款,共63萬5962元中飽私囊,被公司發現後扣他薪資抵債,並將他告上法院。案經金門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爲潘姓司機曾犯詐欺取財罪獲緩處分,又再犯此案,品行不佳,也未賠償受害人,依犯業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判決指出,潘男擔任貨運司機,負責送貨並向客戶收款,卻在2024年8月9日工作時,向客戶收了12筆貨款,合計63萬5962元,卻只向公司繳回2831元,經公司清查送貨資料發覺,向潘男追討,並從他薪資扣抵2萬9299元,然而潘男拿不出剩下的60萬餘元,被公司告上法院。
據瞭解,潘男於警詢至審理皆坦承犯行。金門地院審理,法官認爲潘男在2021年曾兩度犯詐欺取財罪 ,經檢察官給予緩起訴,然而在潘男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過1年內又再犯本案,可見潘男並未記取教訓,也未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犯後態度不良好,依犯業務侵佔罪,處潘男9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