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宏華夏銀行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獲覈准

金融監管總局2月7日披露稱,覈准楊宏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華夏銀行應要求楊宏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