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狗被鄰居投訴有異味 女飼主竟「喂老鼠藥」毒殺狗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飼主小美(化名)因飼養的2只馬爾濟斯犬被鄰居投訴有異味,竟在動保處人員上門稽查前,喂狗狗吃有毒的老鼠藥,導致其中1只狗狗死亡。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小美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小美爲了躲避動保處人員稽查,竟毒殺自己飼養的寵物狗。(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非本案中提及的寵物狗。)
判決書中記載,小美因爲飼養的2只馬爾濟斯犬被鄰居投訴有異味,2023年9月她在住家樓梯間,用有毒的老鼠藥物餵食狗狗;大約13個小時之後,動保處人員上門稽查,卻發現狗狗被留置在樓梯間,地面還有殘留的不明粉末和老鼠藥包裝盒。
動保處人員見狀立刻將狗狗送往動物醫院接受治療,無奈其中1只狗狗仍因皮下區域及臟器多發局部性至瀰漫性之充出血病竈而死。相關單位經解剖檢查,在狗狗的胃內容物及肝臟組織驗出農藥百滅寧(Permethrin)、殺鼠劑撲滅鼠(Bromadiolone)的成分。
小美到案之後,坦承喂寵物狗吃老鼠藥。高雄地院法官認爲,飼養寵物本應善盡照護義務、提供安全乾淨的環境,小美只是因爲寵物狗被鄰居投訴有異味,就喂狗狗吃老鼠藥,導致其中1只狗狗死亡,行爲確實不應該,考量到她的犯後態度、過去無前科等因素,最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她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前者得易科罰金4萬元,後者得易服勞役20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