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對外賣電動車等核發專用號牌

爲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規範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近日,廣州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對七類民生服務和公共管理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核發專用號牌。

近日發佈的《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公告中,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廣州市民生服務和公共管理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核發專用號牌,涵蓋外賣等即時配送、瓶裝燃氣、桶裝飲用水、生鮮冷鏈配送、郵政、快遞、報刊投遞、電力、供水、燃氣、電信通訊等公共設施搶修、醫療衛生、環衛清潔、消防救援、治安防範以及其他民生服務和公共管理領域。

根據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規定,即時配送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考覈制度,配備必要管理人員,科學派單,合理設定配送時限、路線,將駕駛人違法信息納入企業日常管理。

即時配送企業應當對企業車輛駕駛人及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的信息進行實時更新,將每一單配送的駕駛人、使用的車輛、時限要求、距離、實際行駛路線、實時位置等信息全量實時接入當地即時配送行業管理信息系統。

目前,具體內容仍在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階段。(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