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警:今日起整治地鐵口交通,包括查處躲避執法的電動自行車

據微信公衆號“廣州交警”5月26日消息,爲迎接“十五運”營造安全文明交通環境,落實“2025年廣州市十件民生實事”,規範地鐵站口周邊通行秩序,5月26日起,廣州交警、交通、城管等多部門及屬地政府在全市重點地鐵站口周邊開展交通環境聯合整治行動,對違停且妨礙通行的車輛予以拖移,對摩電非法營運圍堵拉客行爲予以打擊,對無牌、遮擋號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查處,進一步改善地鐵口周邊交通環境及通行秩序。

消息稱,現階段,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漠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通過遮擋、不按規定懸掛、拆卸號牌等方式躲避執法,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爲進一步優化地鐵站口周邊交通秩序,廣州交警將在常態化路面攔查的基礎上,同步查處停放在道路上的涉及未懸掛本市有效號牌,號牌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等交通違法行爲的電動自行車,通過張貼宣傳告示、依法取證查處的方式分階段開展整治(包括扣留車輛、處罰違法人),進一步提高羣衆守法出行意識,逐步提升通行秩序。

廣州交警部門提醒,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壞的,車主要及時向廣州交警申請補領、換領。不得使用僞造、變造的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違反規定的,廣州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號牌、行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另外,如發現本人車輛被扣留,可按照《依法扣留電動自行車告知》相關內容,於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到轄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