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工會前會長打員工 康凱毆判刑確定要賠這些錢

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圖/中時資料照)

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2023年9月15日在中華演藝總工會進行業務交接時與工會員工爭執,他遭依傷害、恐嚇罪起訴,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依恐嚇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被害人求償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判康凱應賠償8萬多元,可上訴。

陳被控離開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被員工阻止,雙方發生肢體動作。康凱被控出手掐L姓職員脖子,再以揮拳、腳踢、推其撞牆等方式攻擊對方,致L姓員工緻頭部鈍傷、頸部挫傷、下背和骨盆及右側大腿挫傷等傷害,經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康凱依傷害及恐嚇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