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黃炳利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5日通報,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炳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炳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毫無紀法底線,私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承攬工程項目、相關採購業務等,從中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炳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炳利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防城港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