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王蛇、澤巨蜥」快遞送來臺 水族館老闆差點坐牢
在嘉義經營水族館的蘇姓男子透過國際快遞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眼鏡王蛇及澤巨蜥,從印尼寄送來臺,一審判刑9月,上訴臺南高分院改判6月。(本報資料照片)
在嘉義經營水族館的蘇姓男子,2021年透過國際快遞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眼鏡王蛇及澤巨蜥,從印尼寄送來臺,並完成實名認證,卻於通關時遭開箱查獲。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時,蘇男喊冤指遭同行陷害,但仍被依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罪判刑9月,經上訴臺南高分院才認罪,改判徒判6月。可上訴。
蘇男以「SNACKS」的名義,自印尼雅加達將內含眼鏡王蛇1只、澤巨蜥6只、海島竹葉青5只的包裹,寄送到臺灣,並於2021年2月26日完成實名認證程序,但委任快遞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理包裹報關作業程序時,被開箱查驗發現,經送請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物種鑑定,確認眼鏡王蛇、澤巨蜥爲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海島竹葉青屬一般野生動物。
一審時,蘇男辯稱,他經營水族館生意,有很多包裹要簽收,當時快遞公司人員告知他有貨物要領收需要實名認證,但並未告知包裹內容物爲何,他的習慣是有包裹就會收下,沒有多想就完成實名認證。
蘇男還認爲,應該是同行看他生意好眼紅,故意寄送保育類動物,讓他簽收想要藉此陷害他。此案的保育類動物都是印尼當地原生種,想陷害他的人只要連絡印尼當地人去抓來害他,根本零成本。
不過,法官認爲,蘇男未能具體指出在何種情境下遭何人構陷,且如果是不詳之人以輸入違禁品方式陷害他,何不於包裹內直接藏放毒品或槍枝子彈,方法更爲簡單且嫁禍效果更爲強烈,反而是放置保育類動物,不僅迂迴周折且嫁禍效果也大打折扣。
同時,此案保育類動物因屬華盛頓公約需要管制交易的物種,數量稀有幾無可能透過合法管道取得,即便透過違法管道也不易獲取,因而於黑市不法利益高昂,取得成本甚高,不法份子豈有可能花費高額成本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涉險取得該保育類動物的目的,僅出於栽贓?
法官強調,若非蘇男對於此案包裹內容物完全瞭若指掌而極欲領取,怎有可能對明知來自印尼的不明國外包裹,大費周章地下載APP逐步完成實名認證,且對外佯稱內容物爲餅乾、糖果,因此依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罪判刑9月。
蘇男不服上訴,並於二審改口認罪。臺南高分院指出,蘇男於原審否認犯行,而於二審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顯有不同,量刑基礎已有變動,原審未及審酌量處9月尚屬過重,應撤銷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
至於蘇男自始否認犯行,直到二審才坦承犯行,且應知悉他所爲對於境內生態平衡及環境安全產生高度危害及風險,況且他還因另案犯頂替罪判刑2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甫於去年8月間緩刑期滿,經審酌各情認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