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師上街頭!要求正名並擴大執業範圍 醫界反彈激烈

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立委促成下,6日將於立院抗議(圖:驗光師公會提供)

驗光師公會近期發起正名運動,呼籲全國驗光師在明天(6日)走上街頭,提出「驗光師英文名稱改爲Optometrist」,同時要求擴大業務範圍,爲15歲以下兒童進行驗光並配製眼鏡。不過眼科醫學會反對,認爲國際對驗光師英文名稱未統一,驗光師提出英譯名稱教育訓練及執業範圍與臺灣現況不符。

目前「驗光人員法」對兒童及青少年的驗光權益有明確規範,禁止驗光師爲6歲以下兒童驗光,6至15歲兒少需在眼科醫師指示教導下進行。

不過,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羣宸直言,實務上,現行無論是在眼科診所或是眼鏡行,都會要求驗光師幫6歲以下兒童驗光,等於被迫違法,罰的又是驗光師,簡直有苦難言,因此才希望現行法規,擴大到「15歲以下兒少,都能在眼科醫師指示教導下進行驗光。

另外,衛福部醫事司自2019年起,對驗光師英譯名稱進行研商會議。黃羣宸說明,驗光師英譯應修正爲國際通用的Optometrist,雖提供完整國內外資訊對照,但醫事司仍建議以不符合國際規範的Ophthalmic Optician作英譯。中華民國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1個月內落實專業地位正名與政策修正,促成2月中旬與澳洲視光學院展開學術合作交流。

黃羣宸表示,現在國際通用的Optometrist,但衛福部卻改爲Ophthalmic Optician,則是配鏡師,包括在澳洲、新加坡,該名稱的驗光師無法驗光,只能針對醫師開出來的處方配眼鏡,不會影響本國驗光師就業權利,但會限制驗光師出國交流。

針對驗光師將舉行示威遊行,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則發表聲明迴應,optician是英國系統對驗光師稱呼,optometrist最早出現於美國,是接受學士後研究所教育、有診斷治療眼科疾病能力的醫療人員,教育訓練及執業範圍與臺灣現況不符,更改名稱可能造成民衆誤解。

眼科醫學會指出,已在主管機關會議與驗光人員相關團體達成共識,協助驗光師與他國簽訂合作備忘錄,共同尋求符合臺灣現況英譯名,協助完善驗光師實習等。目前驗光師臨牀實習時間較短,在醫院或診所不到半年、另外半年在眼鏡行,與其他醫事人員至少1年教學醫院實習有落差。

至於,驗光師公會主張允許驗光師在不需經由眼科醫師診療的情況下,爲15歲以下兒童進行驗光並配製眼鏡,包括1至2歲稚齡兒童,眼科醫學會表示,稚齡兒童的驗光及視力檢查,與成人有顯著不同,常需使用特殊的檢查技術和儀器,如果不散瞳驗光會造成錯誤度數驗配,甚至造成一些兒童眼疾和近視相反的治療結果,對兒童視力健康產生影響,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