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修法草案有漏洞 難防新興毒品「喪屍煙彈」
民團呼籲,政府應正視電子煙及含毒煙彈滲透校園;「菸害防制法」修法應針對「含毒電子煙」,加強監管並加快落實相關政策。記者林澔一/攝影
「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上路,近日預告修法,增訂電子煙等違法煙品沒入規定與強化網路違法廣告行銷管制。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草案條文的二大訴求有進步,但仍存在漏洞缺失,業者可輕鬆規避查緝,難防新型煙品與新興毒品的泛濫。
王瀚陽指出,國健署再提修法,強制網路平臺須在24小時內下架違規煙品廣告,違者可罰最高200萬元,不過這等於是讓電子煙業者可「限期改善」,根本毫無震懾力,反正被查到了再說。相較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平臺需主動偵測、違規即罰,電子煙的裁罰與查緝力度,竟比不過食安法?
根據最新統計,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吸食人數年增132倍,從2023年的22件暴增至2024年的2905件。王瀚陽說,新興毒品無色無味、輕易僞裝,甚至流進校園內,讓學生變成藥頭,連教官都曾因誤吸而中毒。喪屍煙彈的威脅,已造成多起毒駕及重大死傷事故,成爲社會治安議題。
王瀚陽呼籲,這一次的修法,未能納入「含毒電子煙」的專門查緝機制,使得這類產品依舊能透過網路黑市、社羣平臺或熟人間流通。政府若抱持「修法已經夠嚴」的態度,無視電子煙已成爲青少年吸毒的主流管道,未來將有更多學校被毒品滲透,再怎麼修法都是訂假的。
比較「菸害防制法」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罰則,去年,政府對電子煙及加熱煙進行61萬次稽查,僅裁罰4473件。而食藥署的食品廣告違規,2023年共裁罰10645件。兩者之間的落差之大,政府向毒品宣戰多年,但從數據看來,毒品的裁罰與查緝力度比不過食品。
國教盟提出四大訴求,補強「菸害防制法」的執行細節,並強化查緝,以遏止電子煙作爲毒品載具,避免危害年輕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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