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堵豬瘟!農業部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 收寄豬肉郵包初犯罰20萬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長林念農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農業部今(13日)在行政院會中報告「解除非洲豬瘟禁運禁宰後之防疫措施、產銷調節」。爲了防堵旅客違規將豬肉製品攜帶入境,農業部修改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規定,自11月6日起寄遞含豬肉郵包的違規輸入人(收件人),無論故意、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20萬元、第二次增加到100萬元。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長林念農說,目前在邊境部分仍有旅客違規攜帶或是外籍移工走私的風險,透過防檢署、關務署、數發部及海巡署等,從各個面向強化邊境把關機制。
林念農表示,防檢署部分,手檢區強制查檢,拒檢者由關務署指定查驗。此外,也修改規定,自114年11月6日起,違規輸入遞含豬肉郵包,無論故意或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20萬、第二次100萬。關務署高風險旅客、貨物人工開箱查驗比率至少提高20%以上。
另外,數發部也針對境外電商管理,要求所主管平臺落實執行動傳條例38-3條規定加註防疫警語、限制接取等措施;若平臺未依規定辦理,主管機關農業部依法得予以裁罰。此外,也邀集相關平臺業者,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共同研商違規廣告限制投放之具體措施。
農業部長陳駿季說,過往常見輸入時聲稱「不知道里面是什麼」,利用這樣的規範逃避罰則,因此修改規定。但若遭罰認爲冤枉,可以提起相關訴願等行政救濟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