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萬高鐵建造成本暴漲 經營權延長至80年

雅萬高鐵特許經營許可證擬從50年延長至80年。圖爲在印尼萬隆,高速鐵路綜合檢測車行駛在雅萬高鐵試驗段。(新華社)

印尼海事與投資統籌部長盧虎(Luhut Binsar Pandjaitan)日前訪問中國,與中方達成多項協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雙方皆希望雅萬高鐵於8月17日正式營運,作爲印尼78週年國慶的禮物。與此同時,雅萬高鐵的特許經營權有望從50年延長至80年。

印尼媒體報導,盧虎在訪中期間也彙報了雅萬高鐵的所有線路,雙向鐵路共長達304公里。他還透露,兩國技術小組針對超支的12億美元已有共識,雅萬高鐵最遲5月底試營運。

盧虎指出,雅萬高鐵專案是印尼「全球海洋支點」和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主要合作專案之一,更是印尼與中國之間的戰略合作,因此印尼政府承諾,只要合乎印尼法律,不論是在政策或財政上,必定全力支援。

雅萬高鐵專案還成爲印中合作的跳板,如摩羅哇利(Morowali)工業區、維達灣(WedaBay)和北加省綠色工業區等多個專案,對印尼的建設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盧虎表示,印尼政府希望中方派高層出席見證雅萬高鐵的運作,以消弭這項大工程是否確實完成的質疑聲浪。

通車在即,印尼交通部鐵道總署長裡薩爾(Risal Wasal)日前表示,雅萬高鐵特許經營許可證擬從50年延長至80年。鐵道總署正在評估、計算,待報告完成、上呈核可後,就會延長特許期。目前按資料看,80年是可行的。

其實,雅萬高鐵從興建之初就一波三折。2014年至2016年印尼總統佐科威第一任的交通部長佐南(IgnasiusJonan)曾多次反對興建雅萬高鐵,甚至拒絕簽發建造許可證。他認爲仍有幾項規定有缺失,特別是關於經營特許期的規定。

當時佐南強調,印中高鐵公司(KCIC)尚未與交通部就特許權達成協議。2005年第107號與2007年第23號總統條例規定,鐵路特許權最長只有50年,並在協定簽署時生效。如果作爲交通部長覈准印中高鐵公司超過50年的特許權,就違反政府制定的條例。但印中高鐵公司堅持,50年的特許權始於高鐵開始營運並可延長。

現在佐南早已離任,印中高鐵公司再次申請特許經營權延長至80年,但理由是工程建造成本暴漲,而非原始協定中所陳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