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遭隨機攻擊頭痛2年!怪男擺爛拒賠33萬 母子打工賺醫藥費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陳姓國中生先前莫名遭一名張男隨機持酒瓶攻擊,陳生頭部受傷,至今都會疼痛,張男雖遭法院判應賠償33萬,至今一毛也沒付,家屬也置之不理。陳姓學生原本應就讀高一,卻生心畏懼,怕上學路上又遇襲,只能跟着媽媽一起到工地打工,母子倆生活本就困難,陳生甚至不敢去看醫生,就怕又要花錢。

▲臺中一名陳姓學生2年前遭一名張男隨機攻擊,法院判張男應賠償33萬,張男卻擺爛。(圖/記者許權毅攝)

事發在2023年,當時就讀國中的陳同學下課後,跟同學走到學校對面的超商玩手機、喝飲料,結果一名酒醉的張男,突然拿起高粱酒瓶,對着陳姓國中生重擊。陳生母親說,孩子當時嚇壞了,只能倒在地上狂說「對不起...對不起...」也毫無理由被打,最終張男被判處4月刑期。

▲張男刑事部分遭判4月刑期,民事應賠償33萬,至今超過半年未付一毛。(圖/家屬提供)

民事部分,臺中地院判張男應賠償醫療費用7120元、看護費用2萬8千元以及30萬精神慰撫金,合計33萬5120元。不過,陳母對外控訴,張男除了至今沒有一句道歉,甚至也沒有給付一毛錢,向張男家屬求償也無果,母子倆經濟壓力大,生活嚴重受到影響,要求強制執行,但張男名下根本沒有財產。

▲陳姓學生跟媽媽由議員謝志忠陪同召開記者會。(圖/記者許權毅攝)

陳姓學生原本應該前往就讀高中,但心中有陰影,不敢去讀書,跟着媽媽到工地做工。今日由臺中市議員謝志忠陪同出面受訪,說出心聲。

謝志忠說,這個案子,33萬的民事求償因爲未超過150萬,案件已經確定,不得上訴。陳姓母子有跟對方聯絡,但是對方不願意付這筆錢,認爲太多,這件事對陳生心靈受傷更嚴重,一直都有陰影,現在選擇休學,法院判決是正義來臨之時,被告應該負責,母子倆做土水、粗工,很辛苦,只能跟着媽媽一起賺生活費。

陳姓學生母親說,希望不要再有一個人受害,孩子無緣無故被敲到腦震盪,甚至法院判下來了,卻不聞不問,難道孩子就這樣要被莫名其妙、情緒不好的人欺負嗎?兒子擔心經濟有限,不敢去看醫生,讓自己心疼不已。

陳母說,對方刑事部分已經執行完畢,但是民事部分卻擺爛不出面,甚至傳出出獄後,仍在地方鬧事,當街攔車或是在超商打碎酒瓶。陳母感嘆,每個孩子都是爸爸媽媽的寶貝,只能透過對外發聲,希望孩子能走出來。

▲陳姓學生原本應該就讀高一,但現在卻不敢去上課,跟着媽媽去工地打工。(圖/記者許權毅攝)

陳姓學生說,有親自聯繫過張男媽媽,向對方說:「知道你兒子害我頭不時會發痛嗎?錢什麼時候要還?」對方只覺得直接去找兒子,與家屬無關。陳生說,我們沒有錢,但是需要看醫生,法院已經判賠,這下是什麼意思?

陳生說,張男確實至今一句道歉都沒有,感覺沒有被罰到什麼,好像被多關一次也沒關係。張男工作都是領現金,強制執行也沒辦法扣到什麼財產。

謝志忠強調,家人跟當事者雖無責任關係,但是你的兒子造成別人的兒子這麼大的傷害,如果是你們能力範圍之內,你們要負責。

實際走訪張男家中開設的修配廠,一名員工稱,張家父母正好出國,要6日纔會返臺。據瞭解,張男目前也沒有工作,疑似因爲疾病入住醫院。

▲張男家中開設修配廠,員工稱張家父母不在臺灣。(圖/記者許權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