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苦求撤文…葉丙成涉性平洩密案被送性平會 最高恐罰15萬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泄漏性平案學生資訊,教育部將召開性平會調查。記者劉學聖/攝影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泄漏性平案學生資訊,教育部將召開性平會調查。教育團體和大學端指出,泄漏性平案當事人資訊,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27條,根據43條之2規定,若真的遭認定有泄漏當事人身份,將被處以1萬至15萬罰鍰。

葉丙成日前臉書發文涉及泄漏性平案學生身份,學生曾多次要求其撤文,但均未果。教育部今表示會依法送交性平會審議,葉稍早才終將臉書貼文刪除,並向學生道歉。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陳志遠表示,性騷擾、性侵害等受害者多非常害怕被揭露身份,揭露、透露當事人身份,恐違反性平法第23條第2項保密規定,又根據性平法第43條第2項,無論是學校機構或泄密的當事人,均可處以1萬至15萬元以下罰鍰。

陳志遠也談到,到底是誰告訴葉當事人的相關身份、細節,葉應該於性平會調查時,誠實向委員坦承。又葉是次長層級,教育部如何讓程序保持公信力,讓外界信任性平會決斷不會受葉的次長身份影響,將是教育部要面對的挑戰。

又大學端也表示,性平事件泄密行爲,歷來均受到明確禁止且可能面臨相關懲處,性平法第23、27條都規範,不得揭露當事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的資料,違反者則依照第43條,可被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但大學端另指出,另依相關法律,當事人也可能須負擔行政、民事、刑事等責任,行政責任包括記過、申誡、免職等;如泄密行爲涉及刑法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當事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還需看對方是否主張權益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