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動手打人只記過?學弟被打調職引議 基隆警分局回應了
基隆市警三分局呂姓偵查佐,和從派出所調到偵查隊支援的陳姓警員,在辦公室發生口角,進而動手,造成陳員受傷。今天有人質疑,「學長毆打學弟,長官喬和解,結果只調學弟」。分局今晚表示,呂已記過,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陳則依其意願及人力調度歸建,與此事無關。
呂姓偵查佐和陳姓警員在基隆警三分局偵查隊同一小隊任職,由於雙方對彼此工作態度各有意見,早有嫌隙。今年5月10日兩人在辦公室內,因對處理案件意見不合,先是口舌之爭,進而發生肢體衝突,陳員受擦挫傷。
據瞭解,警三分局調查衝突緣由和過程後,動手的呂姓偵查佐交由督察組調查,將處以記過行政處分。陳員接受呂姓偵查佐賠償3萬元賠償,達成和解,未驗傷及提出傷害告訴。陳表達調離現職意願,警三分局已讓他歸建派出所。
今天有人匿名在臉書「記者爆料網」貼文,內容爲「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隊發生學長毆打學弟,長官喬和解,結果只調學弟」,讓這起衝突事件成爲話題。
警三分局今晚表示,呂姓偵查佐和陳姓警員當天擔服夜班勤務時,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獲報後即介入調查,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呂姓偵查佐記過處分,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
陳姓警員歸建,是因爲他自行請求至派出所服務,分局因應近期分駐(派出)所人員異動及個人意願,調整歸建,與他涉入這次衝突無關。分局後續將加強所屬單位管考,以「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維護警譽。
基隆市警三分局有2名偵查佐在辦公室發生衝突,事後和解,但有人質疑「學長毆打學弟,結果只調學弟」。圖/翻攝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