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寧國市大隊原副大隊長餘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宣城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郎溪縣紀委監委對宣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寧國市大隊原副大隊長餘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餘凱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薄,廉潔底線失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以及娛樂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環保檢查、業務介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餘凱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宣城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餘凱開除黨籍處分;由宣城市生態環境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郎溪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