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攻防 在野黨錯估時機
國民黨22日在新北市中和區舉辦「反惡罷、戰獨裁」政策說明會。(柯毓庭攝)
朝野過去爲《選罷法》修法激烈攻防,藍白去年三讀「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版,但遲至1月底才送至行政院,又經政院提覆議、立院否決以及總統公佈實施,中間有近2周時間讓罷團送件,未於一開始就擋下大罷免。不過,如果出現藍委被罷免後綠委過半的局面,綠營會不會將《選罷法》修回取消連署附身分證規定,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稱,現在國安法案更爲重要。
藍委許宇甄曾提罷免門檻增加「同意票超過當選票」條款,但民衆黨時任黨主席柯文哲表態不贊成,所以白黨團提「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藍黨團也提類似版本,藍白去年12月20日以人數優勢三讀「附身分證影本」修法,同天也通過《財劃法》、《憲訴法》修正案。
然而藍擔憂綠利用時間差,先公佈《選罷法》後才輪到《憲訴法》,可讓憲法法庭做緊急處分,所以先送《憲訴法》修正案,1月24日才送《選罷法》至政院。
政院當晚便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2月2日由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到立院遞件,加上處理覆議時間需協商,藍白遲至2月11日才否決《選罷法》覆議。從2月3日可對立委提罷免至總統2月18日公告實施,中間至少2周讓罷團遞件,在野未盡早整合立場又錯估時間,沒能在第一時間擋下罷免。
此外,藍白修《選罷法》,使民團提3項公投提案,包括廢止第一階段提議、第二階段連署時,需附身分證正反影本,以及廢止新增的僞造連署罰則。目前中選會函請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
若大罷免成功使綠委過半的話,有無可能將《選罷法》修正回來?吳思瑤22日表示,現在無須討論《選罷法》問題,因有更需要關注的國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