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籍法》爲中配參政解套 國民黨:民進黨若不滿可提修憲

▲國民黨發言人江怡臻。(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提出修改《國籍法》,要讓未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中配,可以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遭外界質疑引發反彈。國民黨發言人江怡臻今(26日)表示,《國籍法》的議題就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走,「如果民進黨不滿意,可提修憲或修法!」

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臺灣地區戶籍者,若要參選公職或擔任公職,是迴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廿條規定;該草案排入本週五院會議程,但若民進黨團提出異議,將影響付委程序。

傅崐萁表示,陸配依照憲法,本來就該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但劉世芳扭曲憲法欺負小陸配,竟用國籍法來約束憲法,只好「修法」給劉世芳看,也將憲法所必須要有的相關配套補強起來。

針對外界反彈,江怡臻今日說明,副總統蕭美琴過去擔任立委時,也曾經在立法院修改《國籍法》,並提到不要剝奪陸配的參政權利,「民進黨是否這件事完全想不起來?還是蕭美琴要打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