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合投資股權被浙商銀行近18億掛牌 昔日盾安系資產將花落誰家?

財聯社2月13日訊(記者 史思同)2月13日,浙商銀行所持杭州幸合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幸合投資”)89.55%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招商,轉讓底價約爲17.91億元。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早在5個月前,幸合投資該筆股權就曾與其另外兩筆股權掛牌進行聯合轉讓,三筆股權合計佔比達100%,掛牌價格共20億元,較評估價溢價超6%。但從結果來看,相關股權至今仍未成功出售。

對於此次轉讓的具體情況等相關問題,財聯社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浙商銀行了解到,該行此前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入股了幸合投資,此次轉讓實爲不良資產處置,無需進行公告披露,同時買家也並非上市公司。

幸合投資89.55%股權掛牌價近18億,意向方還需聯合受讓其餘全部股權

具體來看,上述幸合投資89.5483%股權所有人爲浙商銀行,該筆股權掛牌價格約爲17.91億元,較評估價溢價6.27%。同時,項目披露起止日期爲2月13日至5月12日。

不過,這並非浙商銀行首次掛牌轉讓上述股權。早在2024年9月份,幸合投資該筆股權就曾在浙江產權交易所披露轉讓信息。同時,還有幸合投資另外兩筆股權與其進行聯合轉讓。

其中,浙江浙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所持5.4645%股權掛牌價爲10929萬元,浙商金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所持4.9872%股權掛牌價爲9974.4萬元。三筆股權合計共佔幸合投資總股本100%,轉讓底價合計爲20億元,均較評估價溢價6.27%。

而從結果來看,在經過十餘個週期的延牌後,直至目前三筆股權仍未能成功出售。財聯社記者注意到,由於是聯合轉讓,上述三筆股權的掛牌信息中均明確要求,意向方就該項目提交報名時需承諾未來參與受讓另外兩筆股權。

同時,除需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外,上述“幸合投資89.5483%股權”項目的受讓方還需向幸合投資子公司寧夏新喬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新喬公司”)以借款或其他方式提供不少於8億元的款項,用於歸還實際清償日新喬公司對浙商銀行的貸款債務本息。

據悉,截至2024年8月31日,浙商銀行對新喬公司貸款的本息餘額約爲7.82億元,而受讓方提供給新喬公司的具體款項金額以實際清償日新喬公司對浙商銀行的貸款債務本息爲準。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掛牌近半年之久後,幸合投資股權似乎將迎來其意向投資者。

2月13日,財聯社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諮詢上述股權轉讓相關事宜。在談及是否需要進行公告披露時,浙商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行業務屬於其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並不需要公告,同時買家也並非上市公司,沒有達到公告的要求。

但在財聯社記者進一步追問該股權是否已有意向方等相關問題時,該負責人表示,相關事宜由業務部門操作,具體情況需以交易所公告爲準,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盾安系”流動性危機所涉,浙商銀行“債轉股”進行不良資產處置

實際上,幸合投資原爲“盾安系”旗下投資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幸合投資成立於2018年4月,原股東爲此前盾安控股集團全資控股的浙江金石礦業有限公司,以及部分持股的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現均已更名)。

然而就在幸合投資成立不久,盾安控股集團債務問題爆發,逐漸陷入流動性危機。隨後,“盾安系”開始持續瘦身,幸合投資股權結構也接連出現一系列變更。

2019年8月,盾安控股集團與盾安精工集團成爲幸合投資新股東。3個多月後,“盾安系”全部退出,浙商銀行、浙銀金租接手拿下幸合投資全部股權。隨後2020年8月,浙金信託加入幸合投資股東行列。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從上述掛牌信息來看,當前幸合投資股權均爲相關股東通過簽署債轉股協議進而持有的不良資產,其中浙商銀行、浙銀金租、浙金信託三者所持股權對應認購註冊資本分別爲81936.7萬元、5000.02萬元、4563.3萬元。

與此同時,財聯社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浙商銀行也進一步瞭解到,該行此前以債轉股的形式入股了幸合投資,實際上是一種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這家企業是我們以前的一家信貸客戶,後來出現了一些不良情況,我們以債轉股的方式入股,通過‘時間換空間’的方式進行不良資產處置,並非是對外投資。”浙商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稱。

據瞭解,在此前“盾安系”債務問題萌發之際,正是由浙商銀行牽頭,包括國開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共同成立工作小組,以協助盾安集團處置債務。彼時,盾安曾將旗下所持包括江南化工、如山匯金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股權質押給浙商銀行杭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