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房仲「超收租金」月撈8000進口袋 開罰近50萬吊照15月

▲房仲業者每月收取房客租金1900新幣,但卻向屋主謊報以1550新幣出租,其中350新幣款項全進他管理的戶頭。(圖/VCG)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房仲業者在屋主不知情的狀態下,每月向房客超收租金350新幣(約新臺幣8000元),時間超過一年,且這筆錢全進了他全權管理的帳戶之中,直到有一次房客退租交還鑰匙給屋主交談時,這一切才東窗事發。房仲業者除了要歸還超收的5600新幣,還被罰款2.1萬新幣(約新臺幣48.3萬元)與吊銷執照15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導,這名房仲業者幫屋主把3房式組屋的其中一個房間出租,他經手的第一名房客每月向屋主繳納1400新幣租金,此人在2022年1月退租,房仲業者找來另一名房客以每月1900新幣(約新臺幣4.4萬元)租屋,但卻向屋主謊報以1550新幣出租(約新臺幣3.6萬元)。

房仲業者指示房客要把1550新幣租金支付給屋主,另外每月還要繳納一筆維修費350新幣,並把這筆錢轉入住家維修公司的銀行帳戶。但這個戶頭卻是他的妻子所開設,由他全權管理使用。

直到建發局2023年突擊檢查時才發現屋主違規出租房間,隨後由房仲業者安排房客搬走。依據規定,屋主必須住在組屋內,但這起案件之中,屋主表明會住在其他地方,房仲業者選擇知情不報,按照屋主意願把其中一個房間上鎖之後,讓房客使用整間房子。當局隨後回收屋主的組屋。

當房客把鑰匙交還屋主並交談的時候,房仲業者超收租金一事才被揭穿。最終,房仲業者除了要把超收的5600新幣租金(約新臺幣12.9萬元)還給房客,還面臨5項違例與行爲不當的指控,房地產代理理事會開罰2.1萬新幣並吊銷他的房仲執照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