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自燃頻傳 高鐵公告勿放行李或揹包充電 「要視線可及之處」

高鐵旅客揹包中的行動電源爆炸冒煙。記者石秀華/翻攝

近年大衆運輸列車頻傳行動電源自燃事件,臺灣高鐵過去僅呼籲旅客多注意,然而爲確保乘車安全,高鐵公司今表示,未來旅客乘車時切勿將行動電源放置在行李箱內,若要充電也要放在視線可及之處,即日起將加強宣導。

根據高鐵統計,今年共發生2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今年4月12日發生1607車次旅客的行動電源自燃冒煙,導致列車地板燒灼焦黑,該名旅客也輕微受傷;今年9月14日南下681次列車行經雲林路段時,第4節車廂有乘客將行動電源放置在揹包內充電,列車行經雲林-嘉義區間時,行動電源突然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

高鐵公司今表示,針對上述2起事件均向乘客求償。近來時傳行動電源自燃情況,呼籲旅客行動電源如有變形或異常發熱,請勿攜帶搭車或使用;敬請使用BSMI或NCC認證合格的行動電源,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請勿將行動電源置於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及時處理;旅客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高鐵表示,針對行動電源使用將會修改旅客須知,也會在車站持續宣導,另也強調列車每節車廂內均設有滅火器,能即時處置突發狀況,公司也將持續透過車上跑馬燈、車站公佈欄及企業網站,宣導旅客妥善保管隨身行李、留意行動電源使用狀況,以維護高鐵旅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