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男乘客拿出斧頭嚇人 警方依恐嚇、妨害自由罪法辦
臺中市石岡區本月22日發生行車糾紛,轎車上男乘客拿出斧頭嚇人,畫面被後車行車記錄器拍下PO網, 警方已通知男子到案說明,將依恐嚇、妨害自由罪法辦,轎車駕駛車停路中讓乘客下車拿斧頭恐嚇別人,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網路「社會事新聞影音」上傳一段影片,石岡區明德路一輛轎車與小貨車行車糾紛,轎車上男乘客下車時拿一把斧頭,後方車輛駕駛嚇到繞道開離;拿斧頭男子隨即也搭車離開。
東勢警分局表示,本月22日在石岡區明德路,一輛白色轎車與藍色小貨車疑似因行車糾紛發生爭執,轎車違規暫停於快車道後,副駕駛座一名男子持斧頭下車與小貨車駕駛理論,過程畫面遭民衆上傳網路。
東勢分局已通知轎車副駕駛座男子到案說明,全案將依涉嫌恐嚇罪、妨害自由等罪查處偵辦;如有違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路中暫停危險駕駛,及第55條1項1款違規臨時停車等違規行爲,將依相關規定處置。
警方呼籲行車糾紛應透過理性與合法管道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持械恫嚇或危險駕駛,以免觸法並危及用路人安全,警方對於任何涉暴力或危險駕駛行爲,均將依法嚴正究處,維護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
臺中市石岡區發生行車糾紛,男乘客拿出斧頭嚇人,警方依恐嚇、妨害自由罪法辦。圖/取自網路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