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少女無視警車「違規過馬路」 駕駛怒批:誰家的孩子?
新莊一名少女闖紅燈過馬路,完全不管旁邊就有一輛警車,開車駕駛看到痛批:誰家的孩子?(網友小蘇授權)
自從行人帝王條款發佈以來,造成多少用路人之間的仇恨,就因爲大部分的行人的認知錯誤,都以爲只要站上行穿線,路上的車子就要禮讓,結果造成很多行人根本無視紅綠燈直接闖,而違規的年齡層也不斷下降,讓很多開車或騎車的人都直搖頭。
今天(3日)日中午12時許,一名轎車駕駛行經在新莊區中港一街,中港國小旁的路口,就發現一名少女違規闖紅燈,然後根本不看來車的穿越馬路,雖然有走在行穿線上,但是此行爲相當危險,如果遇到不長眼的駕駛,不就害了一個家庭,這駕駛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在臉書地方社團,引發當地人的熱議。
駕駛在臉書《愛新莊我是新莊人》中發佈影片,並PO文表示「原來行人地獄就可以像吃了無敵星星一樣,連行人紅燈都可以不用看的,誰家的孩子也教育一下吧!發文前也致電派出所問該警車,因爲在押解犯人,無法對該行人開罰,那也沒辦法的事情。」
而當地網友們看到影片,大家紛紛留言表示:「但是警察有時候就是不講道理,說我們不禮讓行人就會開單」、「交通部政策允許過馬路不需看紅綠燈的」、「看起來像是在講電話,輕按喇叭提醒即可」、「過馬路不看來車真的很危險」、「這樣過馬路,遇到不長眼的就….」、「這家長真的要再教育了」、「路上很多滑手機過馬路的」、「至少過馬路的速度有,很多違規還散步的」、「這年輕人真的書都不知道讀去哪裡了」。
新莊分局表示,該巡邏車當時正執行解送人犯勤務,員警因執行特殊任務(解送人犯),無法對於現場發現的違規進行稽查舉發,系行政機關基於人力,勤務目的的裁量權限,尚未有疑慮。
新莊分局提醒,行人不依號誌指示行駛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1款舉發,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惟行人如果是緩慢足供駕駛人注意的情況下,駕駛人仍負有注意禮讓義務,未禮讓行人通行者仍會受罰,反之,如果行人之闖紅燈行爲使駕駛人無法注意(如突然衝出),此時汽車駕駛人應不具違法之故意與過失,則不予處罰。
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路況,行人亦應確實遵守號誌穿越馬路,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防止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