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晴空匯大火2消防員殉職 內政部依監院檢討提4精進措施
監察委員指新竹「豐邑晴空匯」火警後,內政部應檢討安全管理與火場救災指揮調度問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針對監察委員指新竹「豐邑晴空匯」火警,內政部應檢討安全管理與火場救災指揮調度問題。內政部表示,目前已成立「警消勤務安全促進與事件調查會」及完成消防法及子法修正,並針對強化建築建造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人員指揮及安全管理等,並對全國22縣市積極督導及抽查。
內政部指出,去年6月成立勤安會廣納各界意見、保障警消同仁安全權益,並推動消防法修法,增訂職業安全專章。去年11月29日消防法修正條文公佈後,也積極配合消防法修訂子法,如「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規則」等6項子法。同步啓動消防人員的心理諮商,加強輔導及申訴機制,並持續強化作爲納入114年度員工協助方案計劃。
內政部說明,消防署、國土署在豐邑晴空匯火警後,採取多項具體精進措施,包括第一、爲杜絕高層集合住宅漏報,去年6月4日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務必透過建築執照管理系統,掌握應辦理公安申報對象。第二、強化建築建造管理與消防安全檢查機制,
另今年初已函文要求地方政府,審覈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附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與新材料認可通知書,以及施工紀錄、竣工照片及專任工程人員與監造人查覈紀錄等相關文件,確保施工過程均有按圖施工。
第三、持續落實消防人員指揮及安全管理,爲提高火場指揮效能及降低消防人員傷亡風險,消防署去年4月至6月至北、中、南及東部辦理「救災安全推動高階幹部教育訓練」8梯次,訓練275人次;並於今年2月至5月辦理「114年度火災搶救高階指揮幹部訓練」10梯次,強化火場指揮官指揮概念、判斷決策及戰術運用,提升化災或新型態火災危害認知與災害應變,共訓練各級消防機關高階幹部262人。
第四、精進無線電通訊設備及入室定位,消防署持續爭取各項中程計劃精進地方消防機關之消防車輛、救災裝備及購置如移動式無線電中繼臺等通訊設備,後續將督導各級消防機關利用常年訓練時間針對大樓(或模擬大樓)假設大型火災情境,實施細緻化無線電分流作業訓練,強化改善無線電通訊品質。
內政部表示,114年起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消防機關購置43套入室定位系統,以精進救災安全管制相關事宜,建構更安全的救災環境,全力守護救災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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