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信陽市衛生監督所)社會服務承諾
信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信陽市衛生監督所)社會服務承諾
爲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保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爲社會提供優質、高效、專業的服務,增強疾病預防和衛生監督執法社會公信力,信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信陽市衛生監督所)面向社會作出如下鄭重承諾。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協助擬訂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
(二)承擔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非傳染性疾病等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四)開展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開展疾病監測工作,收集、報告、分析和評價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衛生信息。
(五)開展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工作,開展食源性、職業性、放射性、環境性等疾病的監測評價和流行病學調查,開展公衆健康和營養狀況監測與評價工作,提出干預策略與措施。
(六)開展疾病病原生物檢測、鑑定和物理、化學因子檢測、評價工作。
(七)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對公衆進行健康指導和不良健康行爲干預工作。
(八)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等工作。
(九)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疾病預防控制局)委託,開展衛生健康方面的監督執法工作,受理有關衛生健康監督方面的投訴舉報,對重大、突發事件中涉及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等相關違法行爲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指導縣(區)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查處違反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爲,負責全市衛生監督執法行爲的稽查工作。
(十)承擔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執法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疾病預防控制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服務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依法依規開展職責範圍內各項工作,做到科學公正、規範服務、文明執法、及時高效。
(二)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格遵守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60條,保持良好服務環境和工作秩序,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三)實行首問首接責任制,熱情接待羣衆諮詢,耐心解答訴求,主動引導到相關部門辦理事項,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拒絕、塞責或拖延處理。
(四)嚴格保守服務對象的隱私和秘密,對工作中涉及的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予以嚴格保密,不向無關人員泄露。
(五)建立健全諮詢和舉報投訴機制,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作風,對羣衆的投訴和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覈實,並在規定時間內給予明確答覆和處理結果。
(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服務承諾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工作規範的行爲實行責任追究,業務諮詢電話:6575065,監督舉報電話:6236005,657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