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覈准了!確定更名爲「臺新新光金控」

金管會指出,本案是由臺新金控及新光金控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本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臺新金控爲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爲消滅公司,並自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爲「臺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該案取得金管會覈准後,由二家金控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及進行公告,並依規定需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臺灣證券交易所中心申請新光金控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