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流投越多,品牌越完蛋

作者 | 周在安

投流已經成爲企業營銷的一門顯學,幾乎很少看到有企業不投流的。

可以說,信息流廣告自誕生以來就一直是品牌方的最愛,原因也很簡單,相比於品牌廣告的虛無縹緲,信息流廣告至少可以看到後續的數據效果,利於量化比對ROI。

但問題的另一面在於,儘管可以跟蹤數據轉化等一系列後續指標,但信息流廣告對潛在消費者的心智影響卻被忽視了——

事實上,信息流廣告可能對品牌長期價值產生巨大的負面效應。‍‍‍‍‍‍‍‍‍‍‍‍‍‍‍‍‍‍‍‍‍‍‍‍‍‍‍‍‍

我們最近看到了凱度的一篇報告,裡面提到了營銷人員與消費者對於媒介的感受差異。報告數據顯示,對營銷人員而言,接受度最高的三種媒介形式分別是:品牌社交媒體賬號運營、大型活動贊助、社媒信息流廣告(並列第二)。

這三者受到營銷人員喜愛並不讓人意外:品牌社媒賬號已經類似於官網,屬於品牌官方陣地,而且幾乎免費運營,自然受到營銷人員的青睞;大型活動贊助是品牌形成大規模影響力的絕佳入口,並且還能夠打通線上線下通路;社媒信息流廣告可以衡量ROI效果,低門檻且易操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凱度對消費者羣體的調研,社媒信息流廣告接受度排名第19,在總共22種媒介形式中排行倒數第四。

可見,消費者其實並不喜歡信息流廣告,這與信息流廣告的內容是否優質無關,而是單純就不喜歡信息流廣告這一種形式。

其實消費者不喜歡信息流廣告的原因也很簡單,它的侵入性太強,會在特定場景下打斷用戶的注意力,使用戶感覺到受到騷擾。

我想,任何一個普通人都能對此感同身受。比如你正在刷短視頻的過程中,突然刷到了一個廣告,就算這個廣告製作的多麼用心精良,也依舊讓你感到煩躁,你只想快速刷掉廣告看下一個視頻。‍‍‍‍‍‍‍‍‍‍‍‍‍‍‍‍‍‍‍‍‍‍‍‍‍‍‍

相比之下,電視植入、圖文廣告、名人種草等媒介形式,都比信息流廣告接受度更高,原因也在於,這些廣告的營銷內容與原生內容緊密結合,用戶可以在看內容的同時順便接受了廣告,甚至於說在這些場景下,廣告已經成爲內容的一部分。‍‍

就比如短視頻的KOL投放,可以發現,不少廣告植入雖然生硬,但已經成爲“段子化”的工具;再比如長視頻的KOL投放,UP主在恰飯內容部分,反而能夠激起用戶互動評論,不少粉絲也會高喊“讓ta恰”。‍‍‍‍‍‍

可以說,侵入性是信息流廣告的原罪,即使是相比於電視廣告而言,用戶在電視節目結束後便已經有了要播廣告的預期,而信息流廣告則是簡單粗暴地給你推送廣告信息,讓你買買買。

如果說抽象一點,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信息流廣告剝奪了用戶的自主主體性,通過平臺的強力進行信息輸入,這便會造成用戶心裡評價的反彈。

在降本增效的大環境中,信息流廣告能給營銷人員安全感。就算是投流沒能換來轉化,至少平臺給你的曝光量是實打實的,這樣營銷人員至少可以向老闆交差,順便把轉化低的問題甩鍋到產品部門身上。‍‍‍‍

事實上,信息流除了會引起用戶情緒反感外,想要做好還是非常難的。儘管信息流看似門檻低,看似幾百幾千塊就能投一投,但企業試錯的成本其實很高。

不誇張的說,每一個優秀的投手背後,都是巨量低效投放預算捶打出來的,同時投手們還要不斷跟平臺算法鬥智鬥勇,在算飯不斷變化迭代之際,不斷試錯找到提高ROI的方式。‍‍‍‍‍‍‍‍‍‍‍

我們身邊有不少慘烈的例子,尤其是在短視頻平臺投放上,企業大量預算投了下去,雖然帶來了曝光,但轉化平平。投放算不過來賬,後續也就很難持續投入。‍‍‍‍‍‍‍‍‍‍‍‍‍‍‍‍‍‍‍‍‍‍‍‍‍‍

如果宏觀點來看,原因其實就在於,當下的各大平臺的增長紅利已經褪去了,隨便投一投就能來訂單的日子已經過去了,因此企業想要通過信息流廣告投放賺到錢,一方面要給平臺更高的投放價格,另一方面還要在投放技巧上超過大多數同行友商。‍‍‍‍‍‍‍‍

那問題就來了,要是每個企業投放都賺錢,那怎麼增速還能放緩呢?怎麼消費還能低迷呢?

我們前面提到了,用戶其實對信息流廣告這一媒介形式就天然反感,按照凱度的調研數據,信息流廣告僅僅比在線視頻廣告、手遊/端遊內廣告、智能電視廣告好一些。

實際上我們也可以發現,後三種廣告形式同樣也是“侵入性”極高的廣告形式,直接打斷了用戶正常的私人體驗流程,並且會讓用戶產生對個人隱私的侵入和侵犯感。‍‍‍‍‍‍‍‍‍‍‍‍‍‍

無論是按照傳統的營銷理論,還是按照行爲心理學原理來看,用戶媒介形式的價值判斷,會直接移情至對內容的價值判斷。

也就是說,信息流廣告的投放,會讓用戶對廣告主產生心理反感,而這恐怕對於一些致力於打造優秀品牌的企業,並不是一件好事情。‍‍‍

中國營銷人員以前常常在業內提問,爲什麼中國沒有像可口可樂、麥當勞這樣的偉大品牌,我看不僅僅需要在企業本身品牌歷史上找原因,也需要在企業的媒介投放渠道上找原因——信息流廣告可能害慘了一大批中國品牌。‍‍

按照業內常見的“KFS營銷方法論”,在營銷前期階段,品牌需要側重於內容營銷鋪蓋(自制內容+KOL/KOC投放),與信息流廣告佔比約爲7:3;但越到後期階段,信息流廣告和搜索廣告的比重應該越提高,最終達到KFS比例2:4:4左右。‍‍‍‍‍‍‍‍‍‍‍‍‍‍‍

也就是說,按照傳統社交媒體媒介投放方法論來看,隨着品牌在平臺的不斷成長,應該越來越側重於信息流廣告。但問題在於,這樣一來,信息流廣告帶來的用戶對品牌負面評價也就越來越多,反而抑制了品牌的良性成長,導致品牌很難走的更長遠。‍‍‍‍

業內常常會提出“網紅爲何無法長紅”的命題,其實有相當一部分的答案也在於此,在於信息流廣告在品牌塑造上的天然缺陷。‍‍‍‍‍

說了這麼多你應該可以發現,最適合投放信息流廣告的企業,其實並不是“品牌”,而是“白牌”。

顯而易見的是,每一個主要依靠信息流廣告商業化的社交媒體平臺,其實都是主要的貨品供給都是白牌。

與品牌產品相比,白牌沒有“污名化”的擔憂,是一個純粹跑量、不用考慮長期復購/口碑的生意,同時白牌也可以擁有更高的利潤率,來覆蓋掉如今高昂的信息流投放成本。‍‍‍‍‍‍‍‍‍‍‍‍‍‍‍‍

在信息流廣告的捲入下,“品牌白牌化”的趨勢其實已經很明顯,而一旦“品牌白牌化”,對於企業的長期影響很可能是不可逆的,多年塑造的品牌知名度,很可能會反過來進一步傷害品牌。比如多年前紅極一時的達芙妮、真維斯這類品牌,一旦白牌化了,顯然就已經無法翻身了。

這就是爲什麼一些平臺想要實現商家的品牌化,但一直成效不大的原因,這一切也藏在了信息流廣告的原罪之中。

當然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在“品牌”集羣中,由於大型品牌需要保持曝光強度、與競品搶佔用戶注意力,因此信息流廣告其實是處於一種不得不投的選擇。

但對於中小品牌而言,我們認爲,信息流廣告的價值還是需要仔細思索和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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