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傳承財產 善用信託
高齡者年紀愈高、愈傾向提早透過逐步贈與來傳承財產,但生前贈與潛藏不少法律問題,最有效解決方式並非在爭議發生後,尋求困難重重的撤銷贈與訴訟,而是在規劃傳承之初就先運用信託制度,做好終老需求規劃。
從財政部統計發現,65歲以上申報贈與稅的高齡納稅人逐年遞增,去年爲9.6萬人,佔全體贈與人約五成,若以整體高齡人口來看,高齡贈與人佔整體高齡人口約2.1%,也就是平均每百名高齡者約有兩人申報贈與稅,比率也隨年齡增長而提升。
愈來愈多人選擇用生前贈與來處理財產傳承,主因贈與稅的財產估值方式較低,再加上有每年免稅額(自2022年起爲新臺幣244萬元)優惠,讓不少高齡者會運用免稅額與較低的稅率級距在生前逐年贈與,以大幅降低稅負。
近年民衆對於生前贈與的稅務優惠日漸熟悉,但事實上伴隨而來的法律問題與後遺症也不少,關鍵原因源自於「贈與人將財產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提早移轉給受贈人」,導致自己喪失財產控制權與權益保障,受贈人行爲不如預期、未盡扶養義務或不孝,例如受贈子女或其他親屬取得財產後,未依約定或期望照顧贈與人老年生活,甚至出現惡意行爲或衝突,例如跟父母翻臉、送往安養院不聞不問,更常見不當處分或揮霍財產,或受贈人遭到詐騙。
當這些最壞的情況發生時,長輩試圖透過法律途徑索回財產,會面臨許多困難,導致生前贈與常衍生家庭糾紛與法律風險。事後補救主要是撤銷贈與,根據民法,若受贈人有故意侵害、未履行照顧義務或違反贈與負擔等情形,贈與人均可撤銷贈與,但實務上面臨舉證困難、訴訟費高昂、程序曠日廢時等挑戰,甚至官司期間受贈人極易脫產或處分資產,大幅降低追回財產的成功率,即使想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也會面臨無力提供高額擔保金的障礙。
較佳方式是事前運用法律工具規劃避免事後纏訟。房地使用借名登記雖可維持控制權,但在稅務上未必具節稅效果,相較之下,「信託制度」提供了更穩固的保障,贈與人可透過信託契約將財產交由受託人管理,同時保留實質控制權與收益權。
信託可明定財產用途與照顧義務、防止資產被隨意處分,並設置信託監察人負責監督受託人執行義務,若受託人未履行時,監察人可行使權力,甚至提起訴訟;此外,信託具高度規劃彈性,可依個人資產狀況、家庭關係及期望目標需求量身訂做、審慎設計內容,並考量監察人與受託人變更可能性。
信託制度將稅務優勢與財產控制、風險避免、確保照護等各種目的結合,提供一個更全面和彈性的解決方案。實務上,大衆目前仍對信託瞭解不深,且心理上仍傾向將財產牢握手中,所以未普及採用。面對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長輩若是要妥善達到資產傳承與安養善終等目的,建議可更積極考慮信託制度。(本文由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俊達口述,記者邱琮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