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問問就被查 言論自由安在?

監察院長陳菊身體有恙,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4個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假訊息」定義是「惡、假、害」,缺一不可,陳女貼文或許不妥,也未經查證,但字句較像提問,還加註問號,好奇成分居多,是否有惡和害成分有待商榷;警方認定散佈謠言,擾亂公共安寧,法律上有爭辯空間。

陳菊是公衆人物、柏臺大人,她的病情衆所關注,引發討論在所難免。陳姓女碩士自稱貼文的動機,是看到社羣貼文指「有大官過世」,聯想到日前看到陳菊住院新聞報導,才貼文詢問。換個角度,她的提問未損人名譽,也未滋擾社會秩序,更別說構成社會民衆恐慌,以臺灣的民主價值,應屬言論自由範疇內。

反倒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出席大罷免宣講會,言論加油添火,指公務預算被凍結後,青年可能十月就領不到,卻不見檢警機關敢本於職權,迅速查明真相,釐清疑慮,難脫大砲只轟小鳥、不敢動高官的執法失衡之譏。

市井小民社羣討論公衆議題,連問問也會「出代志」,警察立刻找上門,不小心就吃上官司或罰鍰,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