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為全臺名列前茅大房東 「祖產」一分未賣

新光金(2888)創辦人吳東進。(本報資料照片)

談到新光金(2888)創辦人吳東進這一路走來,最大的委屈,應該是新光營運下滑後,遭外界指控「賣祖產」救新光的負面形象。

吳東進身邊親友人表示,吳東進在1986年父親吳火獅倒下後,接手新光集團以來,從未賣過一分祖產,所謂祖產,包括起家厝南東大樓、建國北路新光產險大樓、永樂町新光人壽纖維大樓,都是吳火獅手中留下的,目前都安在,其中南東大樓的都更,增值利益高達50億元。

吳東進接掌家族事業後,早期買進相當多的大樓、土地,在公司有需要時進行處分,剩下沒賣出的部分,創造了430億元不動產增值利益,交給新光人壽,爲人壽事業打下堅實基礎,連近期被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相中的北士科T17及T18地上權,也是在市場便宜的時候入手。

對於外界指稱,吳東進賣敦南誠品大樓祖產,實際上新光是在以36.2億元買進敦南誠品大樓後,28年後才以REITs方式出售,這28年包括每年2億元租金及170餘億的處分利益,賺進逾200億元。

至於聯勤、南山人壽大樓、信義計劃區A8及A11的處分,部分是爲了資產活化,其餘也都賺進價差,爲新光集團創造利益。

細數新光集團旗下的知名不動產標的,包括板橋傑仕堡、板橋大樓、原中華開發大樓、杭北大樓,以及南港轉運站等,都是吳東進早期購入的資產,另外油庫口基地、臺中傑仕堡、原中華開發大樓、新竹大樓等,更都是滿租情形,顯見眼光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