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北士科土地轉給輝達恐涉圖利?議員提1解方「先蓋好再轉」

新壽得標北士科T17、18土地但至今仍未開工。圖/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月宣佈總部落腳北士科,新光人壽昨發文北市府,稱願將T17、T18兩土地轉讓輝達使用,副市長李四川認爲恐與契約不符,也憂心圖利問題。藍綠議員都認爲要遵守契約,先蓋好日後轉給輝達,在法律才站得住腳。

國民黨議員張斯綱質疑,新壽當初得標,可以直接轉讓?現在若轉讓給輝達,得需處理法律問題,看是要蓋好再租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畢竟這個標案原始不是輝達拿到,新壽還是要按照跟輝達默契和方式,先蓋好,日後轉讓或租賃,如此在法律上比較站得住腳,「契約是按照法律制定。」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表示,輝達欲落腳北士科,能促進產業發展大家都很期待,但契約及法律問題必須要遵守,她提出3點質疑,一是不符合契約規範,依約是新壽蓋好、取得使照後纔可移轉地上權,但新壽稱可直接轉讓,市府該如何解決此問題?若爲此放寬條件將被外界質疑其合法性。二是憂新壽與輝達私下議約,若新壽藉此從輝達那得利,恐有圖利之嫌。

林延鳳再指出,新壽現階段若可以直接轉移,證明她之前對新壽的質疑,可見新壽得標多年都沒有進度,當時投標時根本沒有興建、投資計劃,如今輝達看上這塊地,新壽說轉就轉,代表新壽這幾年都在養地、空轉、進度是零。此外,新壽繳納繳的權利金跟租金,未來是否轉嫁給輝達,恐會坐地起價,避免做賠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