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最青-BNPL爭議多 金管會祭金保法拆彈
融資租賃公司納金保法三階段
「山道猴子悲歌」引發的先買後付(BNPL)爭論,到立委質疑租賃「薯條三兄弟」成炒房漏洞,BNPL洞愈來愈大,金管會被逼拆彈。外界擔憂融資租賃規模達7,800億元恐釀成卡債風暴,金管會已闢謠表示並沒有那麼多,現階段重點不是設專法,而是先解決消費者保護問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會是最立即、最快也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且罰度也比其他金融業法更重。
融資租賃公司過去因「山道猴子」的悲歌引發的先買後付(BNPL)爭議掀起納管討論。對於融資行爲該如何納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表示,因融資公司專法尚未定案,對於融資租賃公司會先透過金保法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分三階段納管。
金管會指出,金保法第一階段先將中租、和潤、日盛臺駿及裕融等四家上市櫃租賃公司旗下共12家融資租賃公司納管;第二階段再將國銀事業轉投資的13家租賃子公司納管,第三階段再進一步納入租賃公會15家租賃會員。三階段最快分別於2025年8月底、明年上半年及明年下半年逐步納管。
金管會已經於今年4月22日預告5項法規草案,將12家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子法的監理範圍,重點一是針對廣告、業務及促銷時的利率與費用的揭露透明度;二是委託辦理業務招攬應確保受託者的招攬內容符合規定、建立監督及定期稽覈機制;三是提供商品及服務前,需先確保金融消費者的還款能力、所能承擔風險。
四是融資金額不可超過交易標的物的價值;五是催收帳款時,不得有暴力、恐嚇、詐欺等不當的債務催收行爲;六是不得拒絕金融消費者提前清償。若未來有爭議,消費者可向融資公司申訴,30日內未處理或處理結果消費者不滿意,消費者可進一步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案件經評議委員會作成全部或部分有利於申請人時,每一案件收取爭議處理服務費2萬元;若經金融消費者撤回、調處成立,或作成全部不利於消費者的評議決定則收取8千元。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曾經說,融資公司專法自2008年提出至今遲遲未夠定案,主因是目前數千家租賃業者從事的業務範圍不一,而金保法先行納管可使得消費者權益進一步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