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不滿?蘆洲男涉買汽油欲赴臺北地方法院放火 新北檢起訴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李姓男子對政府機關心生不滿,涉購買汽油等,欲前往臺北地方法院放火,李男母親察覺有異報警。新北檢近日依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嫌起訴李男。
根據起訴書,李男對政府機關不滿,今年3月間凌晨,騎機車購買汽油桶後,到加油站購買共新臺幣275元的95無鉛汽油,並裝填到汽油桶中。同日,李男再持米酒空瓶,到加油站購買95無鉛汽油填裝,以此方式預備放火燒燬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李男母親察覺有異報警。
李男在偵查中稱對政府官員不滿,所以購買汽油,欲前往臺北地方法院放火,藉此逼迫政府官員出面等。李男母親證實其情緒不穩,已買汽油並欲去臺北地方法院放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刑法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嫌起訴李男。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李姓男子對政府機關心生不滿,涉購買汽油等,欲前往臺北地方法院放火,李男母親察覺有異報警。圖爲臺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