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慘了!遭告「假博士」北檢啓動調查
江雅綺(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府上月公佈總統令,特任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爲新任駐英國公使,但江被爆出學歷造假,引發各界質疑,有律師看不下去,認爲江多次佯稱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名義,獲取多項政府機關研究、計劃經費,11日向臺北地檢署告發江女涉犯《刑法》僞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嫌,籲請北檢依法徹查。據瞭解,北檢已收案,最快本週分案調查。
告發狀指出,江雅綺2012年6月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 Durham University, UK)博士,明知她並非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卻數次於各類政府機關申請案件,誆稱自己爲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公務員陷於錯誤,於製作公文書上記載她爲法學博士。
江數次以「法學博士」身分,自政府機關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劃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她還在各類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申請計劃文件上,不實記載自己爲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相關業務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信江具有法學博士學位,致江自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劃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財產上不法利益。
江先前經科技部及立法委員揭露假學歷一事,經證實江確有多次向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誆稱自己爲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並藉此獲取財產上不法利益之行徑,已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第2項詐欺得利罪。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請求檢察官追懲江女不法犯行。
總統府5月19日公佈總統令,特任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爲駐英國公使。但臺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質疑,爲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因「疏失」而「寫錯」?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劉也透露,自己1年前有向國發所畢業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過這件事。
民衆黨立院黨團臉書發文指出,江雅綺曾在2022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該部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爲「法學院」均爲「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劃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
另外,根據科技部2022年6月新聞稿說明,江雅綺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爲」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科技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科技部研究計劃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