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拍完婚紗回臺北!鑽石對戒、黃金項鍊放竹圍漁港公廁 警摸黑尋回
臺北市41歲的王姓男子,2日下午與女友到桃園市竹圍漁港拍攝婚紗照,離開時卻不小心將鑽戒、對戒及黃金項鍊遺留在盥洗區,直到返回臺北後才發現,急忙向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派出所報案協尋,警員獲報後在夜裡摸黑搜尋10分鐘,迅速找到王男遺失的首飾,將其物歸原主。(警方提供)
臺北市41歲的王姓男子,2日下午與女友到桃園市竹圍漁港拍攝婚紗照,離開時卻不小心將鑽戒、對戒及黃金項鍊遺留在盥洗區,直到返回臺北後才發現,急忙向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派出所報案協尋,警員獲報後在夜裡摸黑搜尋10分鐘,迅速找到王男遺失的首飾,將其物歸原主。(警方提供)
臺北市41歲的王姓男子,2日下午與女友到桃園市竹圍漁港拍攝婚紗照,離開時卻不小心將鑽戒、對戒及黃金項鍊遺留在盥洗區,直到返回臺北後才發現,急忙向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派出所報案協尋,警員獲報後在夜裡摸黑搜尋10分鐘,迅速找到王男遺失的首飾,將其物歸原主。
竹圍派出所警員林子洋、洪毅丞於2日晚間7時許接獲王男報案,稱自己不小心將鑽戒、對戒及黃金項鍊等貴重物品,遺留在竹圍漁港旋轉餐廳旁的盥洗區忘了帶走,由於王男從臺北過來需要一點時間,擔心鑽戒被人撿走,請警方先行前往協尋。
警員依王男描述的特徵前往搜尋,在黑夜裡仔細查看,果然在盥洗區的平臺上發現1個方形小盒子,裡面確實裝有1枚鑽戒、1副對戒及1條項鍊,員警隨即與王男聯繫,通知他到派出所領回。
王男接獲通知後和女友一同至派出所,王男女友看到重要的定情物失而復得,開心地喜極而泣。王男說,他們當天下午到竹圍漁港拍婚紗照,回到臺北後纔想起鑽戒還放在拍攝地點忘了帶回來,讓他們相當着急不知所措,所幸有熱心的員警積極協助,才讓這別具意義的紀念物失而復得,非常感謝警方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