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團首次對涉詐案件適用聯合懲戒機制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龔彥晨 焦嬌

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烏魯克墾區公安局依據《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以下簡稱《懲戒辦法》),對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聯合懲戒措施。這是兵團首例適用聯合懲戒機制的涉詐案件,標誌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實現“偵破+懲戒”全鏈條閉環,對震懾違法犯罪、維護羣衆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2024年10月,烏魯克墾區公安局在開展日常工作中接到轄區羣衆舉報,稱有人違法出售電話卡。

接到線索後,烏魯克墾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展開調查,發現轄區居民袁某有重大嫌疑。經查,袁某通過聊天軟件聯繫上家,並夥同他人按照上家指示架設簡易GOIP設備,撥打詐騙電話270餘個,獲利人民幣3100餘元。

在掌握充分證據後,民警迅速出擊,一舉抓獲袁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案手機4部、手機SIM卡8張,及時切斷詐騙分子的通訊鏈條。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偵破後,烏魯克墾區公安局嚴格按照《懲戒辦法》規定,聯合金融、通信等部門對3名犯罪嫌疑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限制其三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暫停支付賬戶全部業務,不得新開賬戶;納入通信業務“黑名單”,限制辦理新入網業務;同步將違法信息推送至徵信系統,對其在金融、就業、出行等領域形成全面約束。

近日,袁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烏魯克墾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其餘2人被移交甘肅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