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中港店 中市府覈准恢復使用
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圖/臺中市都發局提供
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完成室內裝修、變更使用、整建修復經各專業技師簽證、第三方公正單位認證,及都發局委託的第四方專業機構分層勘驗完成,前依規定於9月18日備齊文件,向都發局提送恢復使用申請,經臺中市政府各機關(都發局、消防局、經發局等)進行審查後,確認符合各權責法令規定及程序,於9月26日准予恢復使用。
臺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此次恢復使用程序,除依建築法及《臺中市建築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以優於法令的最嚴格標準要求如下,要求全棟修復完成,而非僅修復毀損部分,並對各樓層一併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及整體修復。
有關10樓以下樓層部分,先前曾申請部份樓層先行恢復使用,都發局要求需全棟修復後,並要求施工架需全部拆除,才準恢復使用,以確保提供消費者購物安全。
有關建築物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含室內裝修)部分,除依規要求,另補要求外牆、結構、升降設備、瓦斯管線、消防管線、機電管線,所有修復項目依計劃修復完竣後,皆須經專業技師檢查合格並簽證負責。
各樓層均經專業機構查覈認證,查此案修復完成後,已依規由新光三越委託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及都發局委託的第四方公正單位認證和勘驗符合。
至於併案要求建築物2025年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合格,查該建物整建修繕後,有並委託專業檢查機構辦理2025年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都發局9月11日查覈合格,備查在案。
後續精進作爲,都發局表示,此事件發生後,爲建立室內裝修全民督工制度強化室修安全,該局5月7日開始針對餐廳(B3)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場所,或其他主用途附設餐廳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場所實施,參照一般營建工程的工程告示牌設置及許可證告示,作施工資訊揭露,以建立全民督工,維護安全消費環境。
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新光三越百貨臺中店於2月13日整棟建物,因施工管理不善,引發氣爆,致外牆及附掛物剝落、結構破損變形及升降設備損壞,爲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該棟建物被立即勒令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