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推動上市 邁步 下屆董事會改選以穩定為原則
新光三越推動上市,邁大步。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光三越推動上市,邁大步。新光三越昨(14)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會運作(決議)」條款,以降低決議門檻、提升董事會效率,完成上市前最關鍵的準備;至於下屆董事會改選,則「以穩定爲原則」。
新光三越董事會昨日完成章程修改後,將於6月27日的股東會交付表決通過後定案。關於上市前其他應修改的章程,如董事會席次、引進獨董等機制等,則未列入討論,「因爲上市是大事,無法一天做好」,將於董事會改選後,交由新的董事會安排。
新光三越董事會概況
至於董事會改選,市場預期,若無意外,新光三越極有可能在6月27日股東會後打穩定牌,維持董事長吳東昇、總經理吳昕陽的架構。
新光三越董事們認爲,當前讓臺中店順利恢復營運是第一優先要務,甚至比董事會改選更重要,做法上,須先穩定軍心,全力讓臺中店覆電、恢復營運,這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新光三越董事會歷經30年的臺日友好、融洽共治,昨日董事會依往例全員出席,日方由新光三越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田中豊彥親自到場,其餘日方董事以視訊參與,至於臺方的董事也全數與會,大股東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也採視訊出席。
據悉,新光三越昨日通過修改「董事會決議」的章程,從原本公司規定的須有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始爲有效,修改爲「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以符合未來在臺上市後的公司法。
此次董事會前,各董事已經取得基本共識,且日方對於未來上市規劃也認同,因此同意讓「董事會運作運作(決議)」章程迴歸臺灣法規,讓董事出席與決議的比重下修。昨日另外一個議案,則是針對員工紅利的發放,進行公司章程修改,並無太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