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案相驗結果出爐 判定頭胸腹部鈍挫傷致死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4死35傷,中檢指出,相驗 結果判定4名死者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4死35傷,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昨晚漏夜復訊16名工人、百貨等相關人員,皆列證人身分請回,檢方14日再率同法醫相驗林姓女職員、澳門籍鄧姓、盧姓夫婦3名死者,亦返回氣爆現場勘查。中檢指出,相驗結果判定4名死者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臺中地檢署指出,中檢偵辦新光三越百貨爆炸事故,13日晚間由檢察官謝怡率同法醫師前往崇德殯儀館相驗陳姓男職員,14日則由檢察官黃鈺雯接續相驗林女職員、澳門籍鄧姓男子、澳門籍盧姓女子等3名,判定4名死者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刑案調查部分,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李承諺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支援警力等專案小組成員持續查辦。經臺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13日通知案關之百貨職員、瓦斯業者、裝修及拆除業者等16名證人到案說明,詢後至中檢覆訊,經9組檢察官漏夜訊問,14日凌晨2時 50 分許完成復訊,諭知16名人全部請回,皆以證人身分請回。
中檢並說,鄭葆琳14日下午2時30分許率專案成員至第六分局,會同偵查隊、臺中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等有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持續釐清爆炸原因、瞭解調查進度,即二度返回氣爆現場進行實地勘查;事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專案小組將盡速調查、審慎釐清。